近日,山东女子学院发布了2025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,具体内容如下。 
山东女子学院2025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,保证山东女子学院2025年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山东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(专科)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鲁教学函[2025]1号)精神,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,制定本章程。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山东女子学院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。 第三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遵循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透明”的原则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。 第四条 山东女子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考生及家长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。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:山东女子学院,学校国标代码:12331 第六条 办学层次:本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: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:长清校区(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)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,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。 第十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普通高等教育本、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。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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